銅陵金誠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權屬公司追償挽損專項法律服務項目(二次)成交結果公告
發(fā)布日期:2024-09-25 瀏覽次數(shù):872
銅陵金誠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權屬公司追償挽損專項法律服務項目(二次)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皖銅華標代字【2024】第102號
二、項目名稱:銅陵金誠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權屬公司追償挽損專項法律服務項目(二次)
三、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四、中標(成交)信息:
第一中標(成交)供應商名稱:安徽眾佳律師事務所
第一中標(成交)供應商地址:安徽省銅陵市銅官區(qū)萬錦新城B區(qū)1棟17層
第一中標(成交)供應商中標(成交)金額:12%;
第二中標(成交)供應商名稱:北京市盈科(無錫)律師事務所
第二中標(成交)供應商地址: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區(qū)鐘書路99號國金中心30樓
第二中標(成交)供應商中標(成交)金額:95%;
第三中標(成交)供應商名稱:上海錦天城(合肥)律師事務所
第三中標(成交)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qū)潛山路111號華潤大廈B座1901-1905室、24層
第三中標(成交)供應商中標(成交)金額:50%。
四、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方勇、查秀玲、徐斌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1.代理服務收費標準:詳見采購文件中標(成交)服務費
2.金額:0.48萬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供應商對中標(成交)結果有質疑的,中標(成交)公告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質疑,逾期不予受理。
關于采購文件中非通用條款部分方面及評標結果的質疑向采購人提出,采購人在七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關于采購文件通用條款部分以及采購程序方面的質疑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由代理機構作出回復。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提出,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供應商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質疑項目的名稱、編號;
3、具體、明確的質疑事項和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請求;
4、事實依據(jù);
5、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6、提起質疑的日期。
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銅陵金誠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銅陵市郊區(qū)大通美食文化廣場A座1樓
電話:17856921015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銅陵華標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銅陵市翠湖一路德林世家4號樓3層
電話:13956243539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崔女士
電話:13956243539